这样算强奸案吗 当事人男36岁在网上聊天认识女孩(刚满14周岁),共见面3次(大约是从2011年7、8月份到11月份),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当时发生关系确实是自愿,但12月份女方家长报案说强奸(他们公安局有关系),女孩也改口说是被胁迫。聊天记录是在第一次见面前说过(如果不出来就把女孩自慰的事告诉老师学校)这样的胁迫话。咨询律师说这样也算。如无证据证明是自愿,就要定罪。是这样吗?现在是在检察院起诉阶段,我们想看完整的原始QQ聊天记录和手机短信,是律师去检察院或法院就可以拿到,还是律师需要拿着什么样的手续证明去通讯公司就能调取呢?如果一审判了,我们想上诉,如何找擅长此方面的律师?
2012-03-25 14:53 虎妞杂毛(山东-东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3-25 15:33
你好,第一次的聊天记录对于你们很不利,需要律师协助调取完整证据。详情建议电话咨询,以便更有针对性的解答你们的问题。专业刑辩律师团,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2-03-25 15:00
1、律师拿手续去检察院复印案卷之后,才能了解到相关证据;
2、我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如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2、我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如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3 110网律师 2012-03-25 15:07
现在当事人被羁押还是取保?你们需要委托律师去会见他,同时去跟公诉人沟通一下。
4 110网律师 2012-03-25 18:05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5 刘洪利律师 2012-03-25 18:08
证据不足的话,很难定罪。
6 110网律师 2012-03-25 21:56
相信自己的律师
7 110网律师 2012-03-25 22:25
等一审判了再上诉就被动了,律师尽早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