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用工导致”过劳死亡“是否追纠单位负责人‘违反劳动法’刑事责任? 经公安部门,法医法鉴部门,认定为“超时五天五夜疲劳过度,精神紧张循环衰竭,过劳死亡”人事部门认定为“工伤”仲裁后用工单位拒赔偿,是否可以诉讼到法院追纠单位负责人,违反劳动法负责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2016-09-26 15:43 houguo……(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邹连香律师 电话:13918818359 2016年09月26日 15时47分
您好,仲裁委是否有支持家属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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