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 受害人与甲、乙均为朋友关系,受甲邀请,由乙驾车至受害人家将受害人接出,至甲所发定位地点游玩,目的为上山打栗子,为三人共同确定。途中,受害人邀请自己好友丙及其小孩同行,由乙至丙家将其接出。至定位地点,却是水库,且水库周边有警示标志禁止钓鱼游泳,而甲在此钓鱼,并没有如前所说上前打栗子。之间,丙短时离开,回来已不见自家小孩及受害人,得知二人落水,落水原因无法考证。甲、乙二人在场,却没有施救和报警求救,当丙报警求救时已错过抢救时间,二人溺亡。这之间,甲、乙须承担什么责任?
2016-09-22 22:59 ask201……(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9-22 23:08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