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这样安排是否合法 我司平时一周是上5.5天的,共40小时。清明、五一这种节假日根据国家放假通知是放3天,我们是放2.5天,剩下的0.5天用年休假相抵。没有年休假的要用事假相抵。
请问一下这样子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的一句
请问一下这样子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的一句
2012-03-19 17:14 nanhew……(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9 19:15
不合法。
2 110网律师 2012-03-19 18:41
你好,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司平时的工作安排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法定节假日依法是不能相抵或补休的,因此,如果你司剩下0.5天刚好是法定节假日当天的,是不能以补休而不计算加班工资的。但劳动者同意的除外。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20 14:39
不合理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0 15:23
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