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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妈妈被人骑电瓶车撞伤住院20多天了,警察已经判定对方的责任
律师你好!我妈妈被人骑电瓶车撞伤住院20多天了,警察已经判定对方的责任 律师你好!我妈妈被人骑电瓶车撞伤住院20多天了,警察已经判定对方的责任。可是他说没有钱交医药费还有其他营养费。暂时都是我们自己先垫付的。我妈妈骨折了到现在都还坐不起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采取什么方法可以得到赔偿?
2016-09-21 20:51 ask201……(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6-09-21 20:59
年后,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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