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我和丈夫于2010年11月份协议离婚了并且领到了离婚证。协议如下:1子女抚养:女方未孕。2财产分割:电脑及摩托车归女方,其他财产归男方。3房产无房。4债务两万归男方偿还。5其他无。 现在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属于我的那份补偿款被男方取走,我去索要村支部和男方都已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中的其他财产归男方为理由拒不给付属于我的那份。请问:离婚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谢谢
2012-03-15 21:52 近海雪飞(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玉华律师 电话:13704911513 2012-03-15 21:55
应当能得到属于你的征地补偿款。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5 22:27
要看村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15 22:25
能得到征地补偿款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5 23:07
面询当地律师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