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归还礼金,在法律上一定要归还么?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归还礼金,在法律上一定要归还么?
2016-09-18 21:23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09-19 04:26
一般无须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9-19 09:06
登记后一般不予退还。
3 110网律师 2016-09-18 21:23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 110网律师 2016-09-18 21:24
如果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了,可以不退
5 易德铭律师 2016-09-18 21:42
离婚不需要还礼金。
6 徐岳律师 2016-09-19 10:14
如果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一般不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