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纠纷 2007年 我给一个老板打工、当时看彼此人品都可以 所以就一直在为他工作。07年的时候他新开了一家厂。注册的时候也给我入了20%的股份。但是开厂后因为一直没给我发工资 我2008年离开了厂。在此期间我有一年多没有拿到工资。也没有拿到厂里的股份分红。我离开厂的时候 他口头承诺给我开一万五千元的工资。我说行。我只要属于我的工资。股份分红我不要都行。可是到现在了 我的工资也没给我.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2-03-15 04:08 7095(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5 07:15
协商解决。
2 胡爱军律师 2012-03-15 08:07
可以诉讼要求分红,对于工资建议协商解决
3 陈浩军律师 2012-03-15 10:13
第一,你有没有股权证明?或者有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你应拥有的股份?
第二,工资部分先协商解决。不行的话诉讼解决
第二,工资部分先协商解决。不行的话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5 10:58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5 康治斌律师 2012-03-15 20:2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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