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以后,我以前土地征收费用我能享有吗?(没任何部门书面将我土地收回的前提下) 1991年我母亲过失后,我与我姐的户口由父亲所在单位出面农转非(当时居民户口吃香),土地一直租由舅舅耕种并签下协议,每年按时按量交粮食给我方,一直持续到2004年,由于高速路修建,土地被征收,但我舅舅告诉我方,由于农转非我们土地已被收回,是由他自己每亩地50元的租金租下的,所以征拨款没我家的份!我该怎样维权,合理吗?
2012-03-14 13:44 徐贵川(贵州-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4 13:52
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4 15:15
积极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3-14 21:01
可以起诉的,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4 唐羽生律师 2012-03-19 18:18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