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律师你好:2004年我市实行拆迁,有一部分老人没有分到还建地,以为这是市里统一规定的,也就没有过多的要求。可时至今日,有人从档案馆找到了这个文件,这一部分老人是有还建地分的。请问一下律师,时过五年的此时,这一部分老人可以按怎么样的方式,才能争取回自己的权益?如果诉讼的话,时间是不是已过了?
2010-02-08 11:21 吴园(江西-上饶)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10-02-08 14:19
没有过时效
2 孙新律师 2010-02-08 12:20
可以主张权利。详细咨询可以来电010-59626828,王科峰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0-02-08 19:53
没有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享受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