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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某天,我二叔去家里滋事,在客厅把妈妈打了,右额头打了1厘米多的口子,右眼严重浮肿,现一直住院疗养,已经报案110.但是迟迟没有答复,我该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望您给个办法。
2012-03-13 11:39 jiaai(河北-保定)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3 12:19
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实际损失。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03-13 22:05
你去公安机关要求出具委托书,给你母亲做个伤情鉴定,看看鉴定结果在觉得怎么走下一步  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3 连会有律师  2012-03-13 11:55
可以先治疗,后索赔。
4 李vip律师  2012-03-13 12:08
立即报警。或到监察投诉
5 冯战波律师  2012-03-13 12:11
你去公安机关要求出具委托书,给你母亲做个伤情鉴定,看看鉴定结果在觉得怎么走下一步
6 孙新律师  2012-03-13 14:46
报警处理,依法追责。
7 孙新律师  2012-03-13 17:41
您好!可以要求民事赔偿,鉴定轻伤,可以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的
8 朱红宇律师  2012-03-13 20:24
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构成轻伤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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