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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手里转租来的房子,因家里有事儿,不想住了,合同是上一个租户签的
在别人手里转租来的房子,因家里有事儿,不想住了,合同是上一个租户签的 在别人手里转租来的房子,因家里有事儿,不想住了,合同是上一个租户签的,我就在个人签名那签了个字,房租交还有一个半月到期,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6-09-15 09:20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9-15 09:23
如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 徐卫东律师  2016-09-15 10:13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6-09-15 12:59
您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4 宋超律师  2016-09-17 17:06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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