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手里租了一个摊位 现在不想租了 当时合同就是拿个纸写 我从别人手里租了一个摊位 现在不想租了 当时合同就是拿个纸写的 内容租期3月13号到10月13号租金为15000 交了2000剩下的前4月13号交 双方违约的话给对方双倍的违约金 他的名子我的名子身份证号 没别的了 合同也是一分 儿 我现在因各种原因不想租了可她现在非要拿合同说事 这种合同有效么
2016-03-15 13:33 ask201……(湖北-恩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永红律师 电话:18963929221 2016-03-15 20:19
合同仍然有效。
2 杜红涛律师 2016-03-15 13:45
您好,只要合同你签字了,就是有效的,如果你违约的话,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