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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外地的,在西宁民惠城一家火锅店上班的,入职日期是3月8号
您好,我是外地的,在西宁民惠城一家火锅店上班的,入职日期是3月8号 您好,我是外地的,在西宁民惠城一家火锅店上班的,入职日期是3月8号,现已半年了,店内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都没有签过,我现在按照店内的规章制度提前15日交上了辞职报告,但是领导不批准,意思是要么干下去,要么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很令人气愤,我该怎么办?
2016-09-13 14:37 ask201……(青海-西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华正律师  2016-09-13 14:39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建议你先与老板沟通,沟通不了的话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6个月的双倍工资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 陈晓云律师  2016-09-13 14:55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13 15:59
你好,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扣发劳动报酬更是违法。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扣发的劳动报酬,并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13 20:33
可以向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9-15 09:37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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