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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十七岁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十月十一号早上七点过他下
您好。我弟弟十七岁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十月十一号早上七点过他下 您好。我弟弟十七岁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十月十一号早上七点过他下班会宿舍睡觉到下午两点醒过来就发现刚发的一千四百块钱还有一个手机一条裤子一双鞋子都不见了。小偷大概确定是他们之前一起上过班但是已经离职了的。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店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2015-10-13 09:2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0-13 18:57
您好,报警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5-10-13 09:32
你好,报警处理。店方不承担责任。
3 刘杰律师  2015-10-13 10:45
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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