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有房拆迁补偿 您好,律师,我父亲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单位29年前分给我父亲一套福利房。房改时,学校把一部份福利房卖给个人,当时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买房。现在个人无房照。房改前至今收房租,之后至今20多年一直无人过问,只有居住权,没有租赁买卖权,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房子一直我一家人(老婆,女儿)在居住,我本人现在也是学校员工,但不是编制人员。请问(1):如果该房拆迁,赔偿的是给单位还是给我??(2)我可以申请购买吗?
备:现没有买房的有我们一家和另外一个老师,另外一个老师已经提交申请正在补买当中。
麻烦律师能详解下我的问题,谢谢您!
备:现没有买房的有我们一家和另外一个老师,另外一个老师已经提交申请正在补买当中。
麻烦律师能详解下我的问题,谢谢您!
2012-03-10 17:43 longzh……(重庆-沙坪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3-12 15:35
赔偿当然是单位的,因为房子的产权是单位,应该是可以申请购买的,因为你们家租住了这么多年就是要卖的话你么也应当有优先购买权。所以你么也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