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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想要回陪嫁的电器,但男方提出要回彩礼和酒席钱
协议离婚,想要回陪嫁的电器,但男方提出要回彩礼和酒席钱 结婚时间不长,因婚前双方不了解,后双方都同意离婚,我想要回当时父母买的给我陪嫁的电器或者折现也行,但男方提出,如果这样的话要拿回当时给的彩礼钱和支付的酒席钱,但这彩礼也不是我开口要的,只是当地的风俗,而且酒席钱也不是他们家借债办的,请问这合理吗?我应该出这酒席钱吗?
2012-03-10 00:24 忧0愁0(湖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10 00:31
嫁妆属于个人财产,彩礼不需要返还。
2 谷友军律师  2012-03-10 07:50
嫁妆属于个人财产,彩礼不需要返还。
不用出酒席钱。
3 110网律师  2012-03-10 07:51
你不应该支付酒席的费用。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10 17:59
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不能协议离婚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 谷忠斌律师  2012-03-11 09:06
陪嫁在习俗上应当算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彩礼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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