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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两年,男方提出离婚我是否应返还彩礼。
结婚不到两年,男方提出离婚我是否应返还彩礼。 我们2010年5月17日登记结婚,结婚尽两年,男方一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返还彩礼,请问我是否应返还彩礼。
2012-03-01 13:00 涵丽雷(山西-运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01 13:04
可以不返还。
2 康治斌律师  2012-03-01 13: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01 13:12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 孙新律师  2012-03-01 14:26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5 孙新律师  2012-03-01 15:44
登记结婚,不需要返还
6   2012-03-01 17:05
婚姻登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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