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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宅基地,被村里收回,村里有权利卖吗
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宅基地,被村里收回,村里有权利卖吗 房主已经去敬老院了。好像跟敬老院签订的是集体供养合同。但他以前的房基地和房,已经被村委会卖给了别人。请问村委会这么做合法吗,买房人和村委会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2012-03-08 17:54 jjjzhm……(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3月08日 21时27分
看具体材料,如果房屋确实是老人所见,老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且地随房走,有地上房屋的前提下,村委会无权收回宅基地。因此,如果你叙述的情况与事实情况相符,则村委会与他人鉴定的买卖合同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只有得到老人的确认合同才会有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08 17:5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3 孙新律师  2012-03-08 20:49
合同有效,房主与村委会签定赡养协议,房产等交归村集体,村委会负责生养死葬。
4 齐志龙律师  2012-03-09 07:20
生养死葬若归村委会可以
5 孙新律师  2012-03-09 08:41
村委会侵权,老人或者养老院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2-03-09 13:32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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