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供养的五保户的宅基地,被村里收回,村里有权利卖吗 房主已经去敬老院了。好像跟敬老院签订的是集体供养合同。但他以前的房基地和房,已经被村委会卖给了别人。请问村委会这么做合法吗。
2012-03-07 21:52 jjjzhm……(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民律师 电话:18522711365 2012年03月07日 22时01分
现在房主虽然去敬老院了,但是他仍然是宅基地房的产权人,应当在房管局有登记的,所以集体无权处分,除非有明确的协议约定,使得集体有权处分。如果是签订遗赠赡养协议或者集体承担了赡养义务,那么也是要等被继承人去世后获得遗产,现在该方还不是遗产。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07 22:0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3 孙新律师 2012-03-08 08:58
要看集体供养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4 齐志龙律师 2012-03-08 11:10
老人与对方签订了赡养抚养协议,需要看具体约定
5 孙新律师 2012-03-09 13:52
您好!已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