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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5年进入一家公司,公司2012年才给缴纳社保公积金,我于2016年5月辞职
我2005年进入一家公司,公司2012年才给缴纳社保公积金,我于2016年5月辞职 我2005年进入一家公司,公司2012年才给缴纳社保公积金,我于2016年5月辞职,请问之前未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前公司是否给予补交?或者公司好多人都处于这样的问题,如果给予补交会补交一大批人,如果给予一定赔偿,应该是怎么赔偿合理
2016-09-12 10:54 ask201……(北京-石景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09-12 10:58
你好,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2 申维丰律师  2016-09-12 11:00
您好,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李建成律师  2016-09-12 11:00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最新政策。
4 徐卫东律师  2016-09-12 11:18
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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