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设立中公司招聘高级管理的事 你好!我正在注册一家羊毛衫加工厂(企业正在注册中)想在完成企业注册前先招聘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这在法律上合法吗?还希望了解一下此次招聘事宜是适用劳动法还是公司法 如果适用劳动法是不是我不能要求应聘者向设立中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是不是很难要求对方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经济责任 !如果适用公司法 根据公司治理中的 权 责 利 统一原则 我是否能要求对方缴纳保证金 以便在应聘者有过失和不遵守公司制度 跳槽等侵犯公司利益和违约的情况下 用保证金赔偿公司损失 并承担有限或无限连带责任!
2012-03-06 19:33 冯可(浙江-嘉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07日 09时10分
公司依法成立前,员工与你是雇用关系;公司成立后,你们之间是劳动关系。要求交保证金系违法。
2 110网律师 2012-03-06 20:33
公司成立前,员工与你是雇主与雇工关系;成立后,之间是公司与员工关系。不能要求交保证金。
3 110网律师 2012-03-06 21:03
你好,注册成功前还不具有用人单位资格,当然不能适应劳动合同法。至于注册后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从其薪酬设计方面对过失、不遵守、跳槽等加以限制。
4 2012-03-07 14:39
你好,可以签订雇佣协议,雇佣对方就公司设立中的一些事务进行管理,并要求对方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这是合法的,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待公司设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