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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给卖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丈夫名字,请问离婚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给卖了一套房子,房产登记丈夫名字,请问离婚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 丈夫有婚外情已承认,但没有证据,房产是结婚登记后公婆给买的,登记丈夫的名字,有一辆货车,大概价值8到10万,有外债约20万,暂无无财产和离婚协议,有一个女儿4岁半,丈夫出车收粮,一直亏损,妻子开理发店维持家里的基本开销,都是初中毕业,妻子想要离婚,请问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能判给谁?
2012-03-06 09:36 孙芳功(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06 09:39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他财产和债务平分。4岁女儿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2 110网律师  2012-03-06 09:40
货车、理发店的财产及家里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如果有他承认婚外情的证据,你可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他赔你精神损失。20万如果是你们婚后所欠,由你们共同偿还。哪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法院就会把孩子判给哪方抚养。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06 10:00
公婆出资并登记在丈夫名下的,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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