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他没跟我签订试用期合同就让我为他工作 我在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他没跟我签订试用期合同就让我为他工作,给我400多的工资,并且不按法定程序给我交保险,让我以个人身份去社保局自己交,说来年给报,结果也不给报,今年继续让我自己交,我没去交,然后去年我去高密进修半个月让我签了一份协议,说5年内不许辞职(我合同签了3年),辞职要缴纳5万元罚款,其实进修费只有150元,医院这个做法合法吗?有哪些违法?
2016-09-10 13:28 ask201……(山东-潍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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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某公司工作,试用期阶段,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入职时,公司人事谈工资是说试用4000元,但
3个回复签订合同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工作时间未满一个月老总无故辞退我
5个回复你好,我在网上找的工作,面试的时候说的和签订试用期合同后完全不一样
1个回复你好,我是一名工人,我是今天2月份开始工作,3月1号签订的试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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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您好,我在公司工作将近两个月,公司在我入职时与我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和一份主动放弃保险的证明
2个回复工作了半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有一个1个月的试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资发放形式是支付宝转账
3个回复试用期满三个月再签合同,合同签订日期是三个月后,但合同中固定期限规定包括试用期的时间,是三个月前,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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