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我的一个亲属在兴和县兴永碳素厂上班工作中,不幸被500多公斤砸倒致死,厂方已经确认为工伤。厂方仅仅按照工伤条例赔偿40多万元,我们想不通厂方不出一分钱赔偿金!这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于情也应该出一些资金赔偿吧!请各位律师予以回答。
2012-03-05 19:49 雁去云尽(内蒙古)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何良平律师  2012-03-05 20:22
合法,hefa
2 孙新律师  2012-03-05 21:40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成工伤后,所有的相关费用都由工伤基金来支付,单位不需要负担这些费用,这是合法的。按照情理厂方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但这补偿和赔偿是有很大区别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得赔的,而补偿则是道义上的行为,可有可无。
    所以说公司如果给你钱的话也只是道义上的补偿,这是可给可不给的,不给并不犯法。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