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本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之后又分别于09年10年续期签字 2008年本人为他人担保向信用社贷款30万元,之后又分别于09年10年续期签字,再之后就没签过字,而到了16年8月份却发现有不良贷款记录,后质询他们才知道原来贷款根本没还,并且他们冒充本人在担保书上签了字,请问我的担保期是否己过,不良记录如何消除,谢谢!
2016-09-07 13:01 ask201……(河北-衡水)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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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帮人在苍南信用社帮助他人担保借款五万,现在贷款逾期了,借款人没有还
4个回复本人经他人介绍到银行贷款,没贷成,本人也没有签字!可是之后银行和我要利息了
1个回复你好,我在信用社帮朋友担保信用贷款10万元,到期后我朋友没有还款
0个回复信用社冒用本人信息给予他人担保贷款共十万 超过还款期八年
0个回复你好,本人以前在信用社贷款1.5万元,有亲戚担保,这笔贷款已经还了5年了
0个回复信用社本人没签字,贷款给他人的了。怎么办,现在被上黑名单了,如何起诉
1个回复本人为他人在信用社贷款提供担保,因贷款人在该社另一笔抵押贷款期末还
1个回复方律师你好:我岳父于2000年在信用社替他人担保贷款3万元,贷款人于2010年离婚改嫁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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