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纠纷与合同纠纷 我哥哥在一家钢厂承包工程,在去年年底,他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临近钢厂的矿场搞爆破,我哥被飞起你们的石头击伤,头骨被小面积击碎,险些失去生命,后经抢救休养,现已无大碍,可是还要做二次手术,以及至少要休养半年。前年,我哥也曾承包钢厂的工程,约好在去年年底工程完成后结账,可是因为受伤,工程已不可能完成,我想知道,这种约定是否可以推翻,来要回两年的工程款。还有我哥受伤长生的医疗费,误工费该谁负责,是钢厂还是矿场,还有,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谁去找矿场交涉比较合理,是我们去还是钢厂去,谢谢
2012-02-29 21:25 李新宇(河北-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2-29 21:40
你好,实施爆破的人员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你哥的施工合同应尽量履行,确实由于受到伤害无法完成的,侵权人应承担经济损失。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2-02-29 21:26
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29 21:52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为佳!
4 孙新律师 2012-02-29 23:00
1、由侵害人赔偿。
2、因为受伤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侵害人赔偿。
3、应该你们去交涉。
2、因为受伤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侵害人赔偿。
3、应该你们去交涉。
5 孙新律师 2012-03-01 14:15
你好。请你来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