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问题 我奶奶名下的房屋(公房),有四个儿女,我父母离婚,如果我父亲先去世了,我有代为继承的权利么?我已结婚我和我老公名下没房! 如果我奶奶执意把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子女,那是不是其他的孩子就没有继承权了?
2010-02-01 15:44 潘梦欣(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01 15:49
公房就是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吧,这种房产只能变更承租权(一般是同住人才有这个权利),谈不上继承。
如果你说的公房不属于上面说的,是有产权证的,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可以与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房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办,当然你奶奶只能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
如果你说的公房不属于上面说的,是有产权证的,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可以与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房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遗嘱办,当然你奶奶只能处置自己名下的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0-02-01 15:50
你奶奶名下的房屋属于公房,是不能继承的。
3 孙新律师 2010-02-01 20:10
公房不能够继承,只能变更租赁关系。
4 王忠新律师 2010-02-02 17:00
这种房屋可以变更承租人,但因为是公房无法继承,具体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