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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关于房屋继承的问题 我叔叔在2007年12月初突发脑出血病逝,他无儿无女,孤身一人,留有楼房一处。我父亲在2007年12月末病逝,奶奶至今健在(爷爷很早就去世了),现在我还有三个姑姑和一个叔叔。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病逝了,我母亲及我和我弟弟是否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对我叔叔的房子我们是否有代位继承权?如果不赡养奶奶,奶奶百年后的遗产我们是否有代位继承权?
2011-05-19 09:20 绿树成林(辽宁-营口)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德斌律师  2011-05-19 10:20
你叔叔的遗产由你奶奶一人继承,你奶奶百年后遗产由你叔叔和三个姑姑和你父亲(你即你弟弟代位继承)继承。
2 孙光泽律师  2011-05-19 10:20
首先,你叔叔遗产应当由你奶奶继承。
其次,你母亲对你奶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你母亲对你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奶奶的遗产。
第三,关于你和你弟弟对你奶奶是否有赡养义务的问题,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1-05-19 17:49
可以联系我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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