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工厂产生的问题? 您好!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EPE珍珠棉的加工工厂,现在因经营不善需要转让,之前我们有签了一份合伙协议,我有20%股权,在合伙之后的经营期间的所有借款都是他借的,我是担保人(我担保的同时,他和我说以后的股份他和我对半分)(后期经营借款投入的多,企业法人和税务登记证都是他本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价格低我有权不卖吗?如果他私自卖厂,我有主动权吗?
如果卖厂的价格只有外债的四分之一,那么外债需要我承担吗?
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EPE珍珠棉的加工工厂,现在因经营不善需要转让,之前我们有签了一份合伙协议,我有20%股权,在合伙之后的经营期间的所有借款都是他借的,我是担保人(我担保的同时,他和我说以后的股份他和我对半分)(后期经营借款投入的多,企业法人和税务登记证都是他本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价格低我有权不卖吗?如果他私自卖厂,我有主动权吗?
如果卖厂的价格只有外债的四分之一,那么外债需要我承担吗?
2012-02-28 13:09 乔宇(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28 13:38
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2-02-28 19:26
你作为公司的合伙人,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