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另一方在我全不知情下的借款,现借款人起诉我,我需要承担吗? 前夫在离婚前向朋友借款,但我是全不知道的,并且该借款我是没有用过一分钱,因他没有拿钱回家做日常的使用,家里的开支及孩子的使费,每个月的房屋供款,全都是我个人支付。现前夫已不知去向,借款人起诉我,要我承担。请问我需要负责任吗?如我没法还款,会怎样?
2012-02-27 22:31 glping(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7 22:34
你要举证证明此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的。
2 110网律师 2012-02-27 23:14
借款真实性也应审核。如果能证明仅是他个人负债就好。
3 陈健辉律师 2012-02-27 23:51
举证证明此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否则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 110网律师 2012-02-29 11:35
要有证据证明此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的,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