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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六个月了,男方不要孩子,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去引产
未婚怀孕,六个月了,男方不要孩子,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去引产 未婚怀孕,六个月了,男方不要孩子,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去引产,引产对身体伤害很大,第一,我可以要赔偿吗?如果可以我能要多少赔偿? 
第二,如果引产后导致不孕,感染等问题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不孕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2016-09-01 16:51 ask201……(北京-东城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9-01 16:57
没有赔偿的
2 宋超律师  2016-09-01 16:57
您好,婚后的债务共同承担,积极协商吧,一般不涉及赔偿,属于家庭纠纷,共同承担债务
3 申维丰律师  2016-09-01 17:00
您好,没有赔偿的
4 孙新律师  2016-09-01 17:01
没有赔偿的
5 何峤巍律师  2016-09-01 17:04
所产生的医疗费及营养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
6 李同红律师  2016-09-01 17:17
可以主张医疗费用
7 李建成律师  2016-09-01 17:18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8 徐卫东律师  2016-09-01 17:25
一般没有赔偿
9 朱孟喜律师  2016-09-01 17:57
可以要求赔偿 具体包括医药费等
10 怀向阳律师  2016-09-01 18:04
你好,这样的赔偿主张很难获得支持
11 陈晓云律师  2016-09-01 20:25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引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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