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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三个月,要求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流产。
女方怀孕三个月,要求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流产。 2011年9月结婚,男方当时送2万元给女方,女方父母将彩礼买成电器陪嫁给女儿。结婚时男方处于深造求学时期,无经济来源。生活、学费全出自女方父母。2011年11月女方怀孕,怀孕期间因性格不合多次争吵,女方长期心情压抑,对女方即腹中胎儿也是不管不问。直至2012年2月因为争吵,俩人大打出手导致感情彻底破裂。此时女方怀孕三个月。 女方告知男方孩子已经打掉,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为与男方今早划清界限只带走随身衣物净身出户。后男方一再反悔,并以女方私自做掉孩子而要求赔偿。女方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要求起诉离婚。
既然要离婚,孩子是肯定不要的,只是不知流产何时做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女方自身利益。女方精神本就已经受到伤害,现在还要受身体的痛苦。想咨询下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2-02-24 23:18 kisski……(河南-三门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24 23:26
对女方来说先起诉和先流产没有什么影响。
2 刘青芳律师  2012-02-25 07:55
你好,选择何时流产与主张合法权益没有必然的关系;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并解决其它争议。
3 110网律师  2012-02-25 10:40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2-02-25 18:36
你所说的男方的生育权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也就是说没有赔偿他的问题。
5 陈晓云律师  2012-02-26 11:14
由女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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