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说明理由?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责任由谁来承担,说明理由? 2001年12月,村民李某与当时的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委会将村属的15亩承包地承包给李某经营,承包期限为30年。合同签订后,李某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并在投资近3000元的承包土地上新打了一眼深井。2002年10月,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后的村委会以原村委会与李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将李某所承包的土地强行收回。李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赔偿2万元经济损失。  
2012-02-24 11:06 001144(辽宁-锦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2-02-24 11:09
放心,只要李某是本村村民,这个承包协议就是有效的,无法法律上的障碍。
2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2-02-24 11:16
你好,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李某是本村村民则不需要民主议定,因此,李某可以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
3 谷友军律师  2012-02-24 11:09
村委会。
4 马军烨律师  2012-02-24 11:09
你好,
村承担责任。村里应该组织村委会或全民代表大会表决,村里没组织,责任在村。
5 110网律师  2012-02-25 12:48
村承担责任。村里应该组织村委会或全民代表大会表决,村里没组织,责任在村。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