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问题 你好!我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2004年我们村林地以转让的形式,转给政府,然而政府又转让给矿冶公司做堆矿渣。转让年限20年。政府这种行为是否是“以租代征”,否是合法?我们的林地现在已经堆满了矿渣,不能再用。我们现在要求矿冶公司一次性买断我们的林地,行得通吗?
二、2004年以前国家是否有规定“对租用土地作为工业用地是否能租用?国家是否有规定对与工业用地必须是一次性买断而并非租用?
一、2004年我们村林地以转让的形式,转给政府,然而政府又转让给矿冶公司做堆矿渣。转让年限20年。政府这种行为是否是“以租代征”,否是合法?我们的林地现在已经堆满了矿渣,不能再用。我们现在要求矿冶公司一次性买断我们的林地,行得通吗?
二、2004年以前国家是否有规定“对租用土地作为工业用地是否能租用?国家是否有规定对与工业用地必须是一次性买断而并非租用?
2012-02-22 20:18 刀元华(云南-思茅)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2-22 21:13
以租代征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可以要求退回土地。
2 110网律师 2012-02-23 09:34
建议请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