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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告强奸吗?
这种情况可以告强奸吗? 你好!我今年24岁,女,50天以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50岁的人,他约我去见面,我就去了,去了之后,他威逼我跟他发生了关系,发生了关系之后承诺要跟我结婚,并出示了他的离婚证,我就带他见了父母,跟他一块去了他再上海的公司,我们同居了,现在查出来怀孕了,时间刚好和他见面的时间吻合,怀孕50天,但是他现在对我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我们去过派出所调解无效,而且他还扬言我要跟他分手他要报复我的家人,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还能告他强奸吗?(我们没有领结婚证,没有走任何法律的程序来证实我们的关系)
2012-02-22 18:37 黑蕾花(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22日 18时43分
一、他不构成强奸,强奸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
二、你们是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他对你殴打,不属于家庭暴力,属于故意伤害,你可以告他。
三、你完全可以离开他,放心好了,他对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比你还渴望。他不会选择失去自由的。
四、他是行为,只是威胁,如果真的如此做了,将受到法律制裁,他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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