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签的购房合同,在网上商品房合同备案个人信息查询的合同状态显示“已备案” 2014年6月8日签的购房合同,在网上商品房合同备案个人信息查询的合同状态显示“已备案”,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款2年,没有购房发票,只有首付收据。购房合同规定2015年9月30日交房,至今2016年9月未交房,已有一年时间。房子没有交契税,没有办理两证。目前,房子的主楼楼体均已完工,水、电、气没通,场地没有平整,绿化也未建(三通一平未做)。现在承建商把开发商告了,法院判承建商对开发商进行破产重整,指定开发商组成清算组,现通知业主做债权申报。
问1:我应不应该去做债权申报?有没有什么风险?
问2:如果进入破产程序,我的房子会不会变成了破产财产,被法院强行清算?
问3:是不是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子,在破产清算中都会被列入清算财产,不再属于我个人财产了?
问4:我这样的现状,要不要去做房屋预告登记?
问1:我应不应该去做债权申报?有没有什么风险?
问2:如果进入破产程序,我的房子会不会变成了破产财产,被法院强行清算?
问3:是不是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子,在破产清算中都会被列入清算财产,不再属于我个人财产了?
问4:我这样的现状,要不要去做房屋预告登记?
2016-08-29 21:04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8-29 21:06
这是不行的
2 110网律师 2016-08-29 23:07
你的合同已经备案,且已经通过首付款和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全部房款,法院不能将你的房子做为破产财产列入清算财产范围,即你的房产没什么风险,只是后续办理两证存在困难。但还是建议你向法院去做个债权申报,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等材料与法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