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咨询
工伤赔偿咨询 本人于2010年6月7日20时左右,在盐城金盛装饰面料有限公司从事刷毛工作,当时绒布接头滑下,于是用手对两块布接头,因机器存在吸力,其右臂被吸进去烫压伤。
2010年12月3日经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上肢热压伤:右手功能障碍。
2010年12月2日经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认定以下部位及伤情为工伤:右上肢热压伤、右手功能障碍。
2011年7月1日经盐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致残程度鉴定为五级。
现在的情况是:发生工伤的工厂现在法人更换,厂名变更,应该是厂子已经转让了,但是现在还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请问各位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得到赔偿么?向谁要赔偿?
2012-02-20 15:14 060501……(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路光亮律师  电话:13851063183  2012-02-20 15:52
可以要求新的单位赔偿。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工伤赔偿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年龄确定,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争取最大利益,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2 柏志海律师  2012-02-20 15:56
你的情况律师可以帮助你调查一下工商档案的变更情况就可以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