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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的问题
工伤赔偿的问题 在工作中受伤,鉴定为9级残,现已康复,请问伤者可以先要求赔偿工伤的其他项目,然后在单位继续上班,等自己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样可以吗,还是必须要一次性解决?。
2012-02-16 20:15 sbylmm……(北京-通州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2年02月16日 20时43分
工伤保险条例本身就是这么规定的。
2 张  静律师  2012-02-16 20:19
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先主张部分赔偿
3 付玉阁律师  2012-02-16 20:34
可以的,你的这种要求合法、合理
4 孙新律师  2012-02-16 20:35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5 李同红律师  2012-02-16 20:57
可以保留劳动关系
6 赵江涛律师  2012-02-16 21:18
这样可以
7 陈晓云律师  2012-02-16 21:19
可以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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