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工被公司强制买断的疑问。 本人于1983年被征地,进入甲总公司下属乙出租汽车服务公司开始工作,担任出租车驾驶员。此时总公司将我们一批征地工的劳动关系卖给了乙出租服务公司。2005年,原本属于集体企业的乙汽车服务公司在我们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制成丙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1月,公司提出要对我们所有的征地工进行一次性买断,并给出10万元赔偿金额,但是我觉得赔偿金额太少,但是老板不予理睬,多次拒绝我们加钱的要求,不知道多少赔偿金额才是本人应获得的赔偿的?或者如果我选择不买断,提出回总公司甲上班是不是可以?谢谢
本人1964年出生 男
本人1964年出生 男
2012-02-16 15:58 jings2……(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16 16:48
1 所述不明,建议当面咨询,
2 如果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变更需要双方同意
2 如果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变更需要双方同意
2 李军律师 2012-02-16 17:49
买断工龄的话,员工有权不同意。协商的话,一般按照工龄进行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3 张向锋律师 2012-02-16 20:02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2-02-17 13:56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