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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否申请法院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离婚案件可否申请法院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 女方诉讼离婚 要求离婚孩子归她抚养 让我出抚养费 到现在已经开庭过一次,男方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申请,至于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想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在说。双方没有财产异议 但是女方这时候却回避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不知道男方现在可否申请法院执行简易程序 以尽早进行亲子鉴定 为的是早日得出结果 抚养费用按法律规定范围执行即可 请律师给予答复
2012-02-15 13:15 张户(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2月15日 13时37分
亲子鉴定应当采取自愿原则,法院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亲子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2 110网律师  2012-02-15 13:21
亲子鉴定不能强制进行,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无法进行亲子鉴定。
3 孙新律师  2012-02-15 15:14
普通程序不能变更为简易程序。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2-02-17 16:55
法院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但是如果你有相关证据并对方无任何理由拒绝鉴定,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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