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咨询 我的金杯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擦,对方车主轻外伤,我负全责,因为对方有两颗牙齿松动需要更换,他要求换最好的,但是保险公司这边却只能赔到零头,对方看的是门诊,现在他们要我赔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有费用,包括安牙齿的钱还有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和餐费等等,请问他们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上了法院我是否得满足他们所有的要求。
2012-02-12 10:56 viny艺琳(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2-02-12 11:04
让受害人直接上法院吧。
2 110网律师 2012-02-12 11:49
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首先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支付,不足部分才是由你按事故认定责任承担,需要提醒的是你要看按牙齿这个费用,是否是你的行为导致必须重新按牙齿,如果是才支付,再看费用是否合理
3 110网律师 2012-02-12 21:26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受伤,如果对方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您的事情中,因为您负全责,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后,超过部分由您承担。交强险的限额一共是122000元,其中,医疗费1万元,伤残限额11万,财产损失2000元。伤残情况下需要赔偿的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没有构成伤残,没有残疾赔偿金和残疾器具费等,一般情况下,如果伤的不是很严重,交强险就够赔了。自己需要承担的相对是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