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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与前男友未婚生下一个女儿,生下孩子后我们感情不好
2011年我与前男友未婚生下一个女儿,生下孩子后我们感情不好 2011年我与前男友未婚生下一个女儿,生下孩子后我们感情不好,我独自带着孩子离开了他,离开以后他对孩子不管不问,但我们还是经常联系,联系时表达的都是对我和孩子的相思之情,但却从来没有给过我一个承诺和给孩子寄过一分钱,都是各种理由说没有,那时我也傻傻的相信他说的话并理解他的难处!直到2015年我才得知他已和别人结婚并生了一个孩子,这都不是从他口中说的,若不是从他现任老婆那里得知,我都不知道他要隐瞒我到什么时候,亏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还在傻傻的期盼一家人能够团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争取我和孩子的权益?他是河南人,而我是重庆人,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
2016-08-19 09:33 ask201……(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8-19 09:37
可以直接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2 颜紫君律师  2016-08-19 09:40
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3 宋鑫律师  2016-08-19 09:44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4 熊海川律师  2016-08-19 09:56
起诉请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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