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遗嘱有何纰漏,只接手写是否即可生效? 遗 嘱
立遗嘱人:***
身份证号:*********
我今年42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我与**自由恋爱,现考虑结婚事宜。鉴于我原有一子,为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我自愿立遗嘱如下:
一、 在我和**的夫妻存续期内,如果我先离开人世,将把我名下坐落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北郡*******房产全部留给**(身份证号:*********)所有。
二、 在我和**的夫妻存续期内,如果涉及该房产的转移、买卖等变动,必须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由此行为产生的利得,归两人共同所有,并最终参照第一条均转给**所有。
以上所立遗嘱是我真实意愿,而且此遗嘱是对此房产的最终处置。如果今后再出现与此遗嘱内容相冲突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
立遗嘱人:***
立遗嘱人:***
身份证号:*********
我今年42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我与**自由恋爱,现考虑结婚事宜。鉴于我原有一子,为避免以后发生财产纠纷,我自愿立遗嘱如下:
一、 在我和**的夫妻存续期内,如果我先离开人世,将把我名下坐落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北郡*******房产全部留给**(身份证号:*********)所有。
二、 在我和**的夫妻存续期内,如果涉及该房产的转移、买卖等变动,必须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由此行为产生的利得,归两人共同所有,并最终参照第一条均转给**所有。
以上所立遗嘱是我真实意愿,而且此遗嘱是对此房产的最终处置。如果今后再出现与此遗嘱内容相冲突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
立遗嘱人:***
2012-02-10 17:36 莫忆(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10 17:40
部分无效,遗嘱是附条件的,死亡时生效,生存期间可以随时更改
2 孙新律师 2012-02-10 18:00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3 陈晓云律师 2012-02-10 20:50
建议就近找律师审查
4 孙新律师 2012-02-11 18:44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避免因瑕疵而影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