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是申请劳动仲裁吗?我需要提供什么? 我和原单位欠了一年的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我工作的地方因为经营不善去年12月低搬走了,工资也给我停发了,合同上写的是每天工作8个小时,一星期不超过40个小时,我是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而且前两个月也没给我上保险保底给我800一个月,天津市的最低保障是1160.后5个月只给我们合同上写的保底工资1700,没有给我们加班费。我去找公司他说给我们新安排别的地方,如果不去就算自动终止合同。给我们一个月的工资就完事。我去找公司要合同,拿到合同确发现只有我当时的签字,他们没有签。而且在变更劳动合同那让我们在新签字,以前没有这个。上面写着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则视为双方自动解除合同。这次我没有签。我该怎么办。气死我了。
2012-02-10 16:46 shaoyu……(天津-塘沽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2月10日 16时52分
你公司规定“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则视为双方自动解除合同”是违背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的,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对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意见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才能起诉。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2-10 17:52
应当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交保险,补发工资,给予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2-02-10 17:11
找当地劳动机关解决问题。
4 齐志龙律师 2012-02-10 17:42
建议携带相关证据来律所咨询面谈
5 刘秀章律师 2012-02-10 17:4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