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为男一年内做过一次人流,之后吃过两次避孕药,男却最终脚踏两条船,移情别恋,女该怎么保护自己,怎么维 律师好,本人今年24岁,女。与男友恋爱5年,2011年3月15日为他做了一次人流手术。2011年7月没有措施,又吃了一次避孕药,2012年1月18日又吃了一次避孕药。在2011年他从没有对我说过分手,但他说他和他的朋友,我们共同的朋友都说,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朋友们没有对我说,所以我并不知情。2月2日,因为喝醉酒,他打电话让我陪他。但是在2012年2月4日左右,他说他已经开始另一段恋爱一个月了。我现在已经决定离开他了,因为做过手术,术后没有调理好(因为是学生),昨天我去医院检查,简单来说,医生指手术会对身体和以后的宝宝都有影响,至于会不会生育,是个未知数,但是之前的手术,已经对大人身体造成伤害(妇科病和生育影响)。我很怕以后的生育问题。请问律师,我怎么维护我的权力,我不想再和这样脚踏两条船的人继续,他怎么赔偿我的损失?我应该用怎样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2012-02-10 15:09 孙丽美(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10 16:00
你好,恋爱关系是不为法律所调整的,对于你的遭遇,从法律上来说,你们都是不存在过错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因此,你的男友应当分担你的部分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2-02-10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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