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疑问。 我单位有两名维修工人,A和B。A负责木工,B是管道和一幢楼的木工。A的工作量远大于B,但待遇一样。现在A辞职了,新来的C接替A的工作。我单位想平衡一下B和C的工作量,把C的其中一幢楼的木工活分给B,但是B不同意。
B的合同中写明了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否则经3次警告后仍不服从的,单位可以解雇B,并不给于经济补偿。B在我单位已经工作4年。请问各位专家,如果合同到期后,我们不想再和B续约。我们要补偿他四个月的工资吗?他不服从安排,因此我们不再续约,也要赔偿吗?
B的合同中写明了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否则经3次警告后仍不服从的,单位可以解雇B,并不给于经济补偿。B在我单位已经工作4年。请问各位专家,如果合同到期后,我们不想再和B续约。我们要补偿他四个月的工资吗?他不服从安排,因此我们不再续约,也要赔偿吗?
2012-02-10 12:22 qiu_jo……(浙江-宁波)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2-10 12:29
但是涉及一个问题,B是管道工,是否可以负责木工呢?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2-10 12:54
应当补偿。
3 朱新娟律师 2012-02-10 13:43
具体要根据合同内容
4 110网律师 2012-02-10 19:4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