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社保\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5月18日入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昨天8月17日到期。今天询问公司什么时候签正式劳动合同,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说签合同会通知我。
在三个月期间一直没有交社保,我保存了5、6、7的考勤记录表,试用期合同照片。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后面一直不签合同,满1个月,我是否可以(应该签合同到签合同之日的)要求双倍工资,如果我后面离职,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补交前三个月社保?是否可以以社保缴纳为由申请赔偿金?这个倍数是怎么算的?假如公司明确告知我不续签合同,那么是否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赔偿?
昨天8月17日到期。今天询问公司什么时候签正式劳动合同,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说签合同会通知我。
在三个月期间一直没有交社保,我保存了5、6、7的考勤记录表,试用期合同照片。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后面一直不签合同,满1个月,我是否可以(应该签合同到签合同之日的)要求双倍工资,如果我后面离职,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补交前三个月社保?是否可以以社保缴纳为由申请赔偿金?这个倍数是怎么算的?假如公司明确告知我不续签合同,那么是否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赔偿?
2016-08-18 18:19 linlin……(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