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了,现在辞职老板不同意,押金还有一个月工资又想拿回来,怎么办 我在一间茶馆工作,之前上班时没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交了四百块钱押金,第一个月工资又扣了服装费什么费用之类的,说辞职时凭收据可以归还,现在工作也一年多了,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去辞职,老板说快过年了十一二月份不接受员工辞职,今年刚过完年回来又找老板辞职,老板不接受,另外又找了经理,他还很勉强地接下了我的辞职信,而且态度还极其不好,没过两天又把辞职信扔回给我了,说现在缺人手不给员工辞职,而且在那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拿,我又不想干了,他那态度我也干不下去,现在就想最后能把押金跟工资都拿回来,请告诉详细我该怎么做,谢谢了!
2012-02-09 21:10 cn429(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2-09 21:18
押工资,收服装费等都是违法的。建议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2-02-09 21:20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请求给工资、押金、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
3 杨艳国律师 2012-02-10 09:38
1\收集和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明;
2\要求双倍工资等赔偿.
2\要求双倍工资等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02-11 16:41
若单位未为你购买养老保险,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