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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不给发放6月1日到7月9号的工资,和押金也不给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困扰的是,我没有押金条和能证明我在那里工作的时间和没有发的工资依据!!!我该怎么办?
2010-07-16 16:46 XsW6006(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6 20:38
申请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0-07-16 22:26
可以通过录音提取证据。
3   2010-07-18 06:53
一定要收集到与该个体经营商户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后,才能离职,不然,申请劳动仲裁时,对方不承认你是员工,你就非常被动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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